江西鼓励返乡创业 个人创业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

2015-09-28    南昌新闻网

创业评说:江西对新一轮的扶贫方案展开了调整,着重鼓励劳动者返乡创业,并且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个人创业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合伙创业贷款最高可达50万元。

  近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就业局制定“江西省2015-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本省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进行就业扶贫帮助。

  “方案”鼓励外出人员回乡在人口聚集度高的乡镇建设农民创业园和创业一条街,吸纳周边扶贫对象在园内就业创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为扶贫对象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对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企业、个人三年内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给予60%的补助。

  在新政下,江西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将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上述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

  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就业部门将组织开展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培训补贴1000元-1600元/人。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对工商新注册登记的贫困人员,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按照方案“工作”目标来看,到2018年,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实名登记并录入就业扶贫信息系统;每个扶贫对象每年至少获得一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等“一对一”免费就业服务,就业创业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扶贫对象中有求学愿望的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免费就读技工院校;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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