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小微企业创业者,可获2万元补贴
2015-08-28 文登网
创业评说:文登小微企业创业者可获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办理。
近日,笔者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获悉,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获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申报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市场5号、6号窗口办理。
据了解,去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创业者,可获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是指企业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且有正常经营收入。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同时,2013年10月1日以后,2014年6月17日以前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有正常经营收入和一定盈利能力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外,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向职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报酬的,可按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企业法定代表人属威海市农村居民身份,在区中心区域,南海新区和葛家镇、宋村镇自主创办小微企业,并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条件的,可在正常经营期内连续申请补贴3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可于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次月起,按要求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近日,笔者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获悉,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获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申报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市场5号、6号窗口办理。
据了解,去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创业者,可获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是指企业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且有正常经营收入。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同时,2013年10月1日以后,2014年6月17日以前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有正常经营收入和一定盈利能力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外,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向职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报酬的,可按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企业法定代表人属威海市农村居民身份,在区中心区域,南海新区和葛家镇、宋村镇自主创办小微企业,并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条件的,可在正常经营期内连续申请补贴3年。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可于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次月起,按要求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